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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投入主体职能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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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业投入供给与需求上的多重断裂与农业各投入主体职能界定不清、关系模糊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作者认为,农业一般生产经营投入应由农户承担,区域内农业基础性投入和较大规模经营性投入由农村社区组织承担,政府则应主要承担具有全局性、长远性、保护性和开发性农业投入。只有正确地划分和廓清农业各投入主体的投入范围和基本职责,使各投入主体各司其职、相互衔接,才能保持我国农业投入持续稳定地增长。
出处 《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95-9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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