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商誉是现代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表明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在我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因此,可以确认入账的商誉只能是企业合并活动产生的商誉,即购买商誉,其金额等于购买企业支付的超过购买企业在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近年来,我国企业合并活动渐多,企业合并活动产生的商誉在企业,特别是在高新技术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使用不断增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新科学技术、管理方法的不断涌现,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合并活动产生的商誉,很难永久保持,极有可能发生减值.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4-6,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