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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弃”了县乡财政收入的另一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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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并从当年10月起实施.这不仅对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交的单位和个人起到规范化管理作用,也对增加财政收入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4年第4期36-36,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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