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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十万火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出台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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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春天,突如其来的传染性非典型肺为疫情肆虐一时,广东,香港,北京先后出现疫情,它再一次给我国正在发展中的公共卫生事故敲响了警钟:尽快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刻不容缓。人们不难忆起仿佛是在昨天刚刚发生的一次次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今年4月的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2002年南京汤山报道,1998年山西朔州毒酒事件,1988年上海甲肝流行……这些事件在一次次促进我办以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一次次暴露出我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严重不足——
作者 清萍
出处 《社区》 2003年第10期8-10,共3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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