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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法系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的价值 被引量:1

On the Value of Preliminary Evidence Disclosure of Civil Procedure in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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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程序,其主要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庭审效率,以减少讼累。这一制度对于我国目前审判方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作者 张德军
机构地区 济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1期74-77,共4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2]转引自毕玉谦.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 2[6]黄松有.对我国民事审判证据开示的评价与反思[N].人民法院报,2000-12-26.

共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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