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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信息——造船

Maritim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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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将施行 交通部日前发布了《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规定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方面确立了一些新的制度。首先,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等港口设施,应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其次。
出处 《中国船检》 2003年第4期53-54,共2页 China Ship Sur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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