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ST宏智“双头董事会”案评析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ST宏智的“双头”董事会源自公司控制权的争夺。本案的关键在于判断“双头”董事会是否合法有效 ,即选举产生董事会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其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中 ,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规定的法律性质———是否具有强制性———至关重要。针对我国相关规定暴露出的若干缺失 ,应该采取弥缝补苴的办法 。
作者 徐子桐
机构地区 华夏证券研究所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122-128,共7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0

  • 1汤欣.论公司法的性格——强行法抑或任意法?[J].中国法学,2001(1):109-125. 被引量:111
  • 2.该案终审判决(2003)深中法民二终字第614号[Z].,..
  • 3.《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55条第2款[M].,..
  • 4.《日本商法典》第239条第1款[M].,..
  • 5.《韩国商法》第368条第1款[M].,..
  • 6.《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25条、第226条[M].,..
  • 7.《美国纽约州公司法》第1103条[M].,..
  • 8江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法律问题[J].财经,2002(11):36-37. 被引量:5
  • 9李哲松 吴日焕译.《韩国公司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4页.
  • 10陈铭.《宏智科技“双份”股东大会的法律迷途》[N].《证券时报》,2004年1月14日.

二级参考文献10

同被引文献16

引证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