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绑架(劫持)已是我国一种十分严重的刑事犯罪,正如张昌荣在他的<绑架·被害·预防>一书前言中所叙述的那样:"我国绑架和劫持人质案件,在10年里发生了量和形式上的巨大变化.1984年全国发生绑架(劫持)人质案件5起,1985年发生12起,1986年16起,1987年29起,四年共发生了43起.10年之后,1997年仅福建省绑架人质案件就达300余起.福建省从1995年开始,绑架案件发案数明显增多,1996年达到高峰.1997年绑架案件数呈‘高水位线'.到2001年已立案1200余起,绑架被害人达1500多人.这些统计尚不包括被害人不报案的案件."如何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成功解救人质并有效打击这一犯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