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2001年4月2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1日[内容分类]邮电《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是通过授予权利人一定的专有权利(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来实现的。按照条例规定,我国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采用登记制度,布图设计专有权经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产生,保护期为10年。
出处
《石油工业计算机应用》
2004年第1期59-59,共1页
Computer Applications Of Petrol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