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2004年第1期刊登的《孙大午获罪前后》一文 ,倍受读者关注。目前 ,河北民营企业家孙大午“非法集资案”以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3年 ,缓刑4年 ,同时处以大午集团30万元和孙大午本人10万元罚款告终。孙大午虽然已经回到他的大午集团 ,并表示要“好好干” ,但曾经困扰孙大午的融资难题 ,却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类似孙大午的事件 ,还会不会在这些需要改良的土壤里继续发芽 ?中国经营报社邀请了一些专家就孙大午“非法集资案”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和研究 ,现刊登出来 ,以飨读者。
出处
《中国牧业通讯》
2004年第8期41-43,共3页
China Animal Husbandry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