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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要“大改”不应“小改”——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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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被业内称为证券业根本大法的《证券法》修订工作将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早些时候进行。现行《证券法》在立法取向上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性,因此《证券法》修改已是大势所趋,修改内容也广为媒体关注。不久前,有媒体报道说,根据早些时候中国证监会给业内部分机构征求意见的证券法修改稿,总共214条内容的《证券法》,超过150处被提出修改意见;而《证券法》修改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周正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次修改不会有太大的变动"。修改后的《证券法》要想符合未来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是否应该"大改"?《证券法》修改从宏观上的趋向是什么?本刊记者采访了知名证券专家王国刚。
作者 王红茹
出处 《中国经济快讯》 2003年第30期22-23,共2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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