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说去年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给行业发展带来重大转折,而今年,将是物业管理行业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的一年。2004年,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条例》精神,转变职能,把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与制定市场规则放在重要位置,继续清理和修订当地物业管理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条例》相适应的配套法规,通过建章立制、设定规则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与调节。同时,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强化政府主管部门服务与协调的功能。年内,各地老百姓反映突出的一些物业管理问题将有可能得到有效解决。2004年,各地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及发展空间继续扩大。物业管理发展较为缓慢的地区,如新疆、西藏等地,将会提速;而发展迅速的深圳、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包括政府在内的各方都将寻求突破。这些地区对周边的辐射及带动作用明显。2004年,尽管物管市场变幻莫测,但政策效力对市场的影响却可以预见,物业管理市场将由混沌逐步走向有序。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4年第02S期13-18,共6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