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取消房产卖契有关事项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交易所、市权属登记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手续,现将取消房产卖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产卖契不能作为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法律凭证。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3年第8期120-120,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