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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2月1日起进出口人造板及其制品须实施有害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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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产业工人的健康与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进出口人造板及其制品增加甲醛项目的检测。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04年第1期10-10,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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