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一个席卷全球的混沌热方兴未艾。但关于混沌概念的解释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混沌的认识,以致有文章认为“混沌概念的概念混沌”,产生了“混沌悖论”。混沌究竟应如何认识?本文试就是这一问题,在概括总结已有认识的基础上,力图从哲学的角度做一澄清的工作。由于混沌理论自身尚处在需要不断发展深化阶段,加之笔者能力所限,本文可能并没有澄清,但能为澄清的工作做些努力,以期继续得以澄清,也是有意义的。
出处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5期28-34,共7页
Studies in Dialectics of N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