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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信息公开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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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政府决定,从5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区县政府、重要机构应该公开的信息,都要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公开,群众可登入该网站查询;两周一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则是及时介绍新的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解决情况。
作者 阿源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9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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