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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之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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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8月15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将《刑法修正案(四)》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犯罪罪名确定为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裁定滥用职权罪。
作者 杨开宇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74-74,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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