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党的十三大到十六大这 15年期间 ,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原则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十三大是“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十四大是“兼顾效率与公平” ;十五大是“坚持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十六大则进一步发展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 ,再分配注重公平”。前几次代表大会较侧重于效率问题 ,十六大则开始侧重于公平问题。针对十六大报告中这一个人收入分配的新原则 ,本文重点分析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这两个分配层次是如何实现收入公平的。注重效率的初次分配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 ,为收入公平的实现打下物质基础 ;注重公平的再分配有助于收入差距的缩小 ,为收入公平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出处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4年第1期56-58,55,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