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王朝的国家监察制度 ,具有监察系统的独立性与垂直领导性 ;监察官吏的任职官小、权大、赏厚、罚重 ;监察权与检察权分离 ;监察系统内部实行互察制度 ,外部又被其他中央机构监察 ;固定监察与巡视监察相结合 ;建立谏官系统 ,实行对最高统治者的监督等若干特点。这是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封建制度的条件下的权力制衡制度。其设计的得当与运用的有效性 ,使官吏的腐败速度与皇权的滥用受到一定控制。延续二千多年的御史监察系统及其运用 ,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历史经验。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83-88,共6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