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律师:去年春,我母亲因病住院,哥哥为给母亲治病,借了不少债务。我得知后,与丈夫商量,要求他把家里的钱拿出些来给我母亲治病,但丈夫却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叫我别管娘家的事。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我只好向好友借了1.6万元钱给母亲治病。最近,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双方协商后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我提出这1.6万元钱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丈夫却不同意,他说当时没有答应我去借钱,所以,应当由我个人偿还这笔债务。请问:这笔外债应由谁偿还?
出处
《农家女》
2004年第3期31-31,共1页
Rural 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