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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种常用药限价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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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物价局最近对全省范围内销售的1900多种药品实行最高限价。此次限价销售的药品大多数为常用的感冒、消炎药,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单位可低于但不得高于公示价格销售这些药品,公示价格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企业需要调整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时,将及时重新公示。消费者一旦发现药品售价高于公示价格,请拨打12358举报。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4年第4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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