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视觉电生理检查在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 1995-01~2001-12延安市无屈光间质障碍的眼挫伤患者52例(58眼)除了常规视力、诊断性验光、裂隙灯及眼底检查外,全部做了视觉电生理检查,包括视网膜电流图(ERG),眼电图(EOG)及视觉诱发电位(VEP)。结果 凡车祸受伤后引起视力下降,用其他临床方法无法解释或眼前段及眼底未见明显异常者,视觉电生理检查多有异常,2例伪盲除外。结论 视觉电生理作为一种判断视功能的客观检查方法,对交通事故眼挫伤患者的视功能检测及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医学科学版)》
2004年第1期32-33,共2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Medic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