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消费品物价指数测定货币价值的理论基础有局限性,货币价值必须是一个综合指数,要更加关注货币的相对价值。在货币成为一种商品、一种资产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是货币供给决定货币需求;流通中的货币需要分作若干部分,作用于不同的领域;货币多不多要从较长时期去考察,不能限于一年;金融机构按其功能划分为四种类型,从事金融投资活动的不具有“中介性质的,应当是金融经营机构;FIR要表达的是融资的市场化程度和经济发展与金融资产市场价值相关度,可以说它是人们的信心指数;不能简单地用M2/GDP取代FIR,M2/GDP只能说明二者的协调发展程度,不能说明经济货币化程度。
出处
《经济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91-98,共8页
Econom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