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法学中 ,基于推定承诺的行为 ,是指行为时虽然没有被害人的承诺 ,但为救助被害人的紧急事项 ,可以推定如果被害人知道行为时的紧急情况就会当然作出承诺 ,而法律上认可基于对被害人意思的推定而实施的行为。基于推定承诺的行为的正当性根据是“法益衡量”原则 ,即对被害人较小利益的损害能产生保护被害人较大利益的效果。基于推定承诺的行为的成立条件是行为的实施必须同时具备如下三要素 :前提条件 (情势紧急 )、实质条件 (被害人承诺的当然可能性 )、补充条件 (行为的社会相当性 )。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33-138,共6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