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天津港区海关机构调整方案的请示》(津政报[200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天津新港海关、天津东港海关和天津海关驻塘沽办事处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副厅级,内设机构按照副处级规格设置),隶属天津海关。二、核定新组建的天津新港海关人员编制315名,在天津海关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4期44-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