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教养制度创建了几十年来已取得很大的成就,它的存在与发展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却缺乏一部专门的、系统的劳动教养法,使劳教工作举步维艰。本文从劳动教养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适用程序不规范、性质提出不统一,以及劳教工作法治化等方面,阐述了劳动教养立法的紧迫性。只有劳动教养法的制定和颁布才能使劳教工作真正实现法治化,促进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也寸能使劳动教养这一具有中国持色的法律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46-49,共4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