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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就能这样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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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律师:我今年75岁,终生务农,丈夫已去世多年。2003年7月,儿媳因交通事故去世。儿子得知后,也因心脏病突然发作而不治身亡,遗下不满7岁的孙女与我相依为命。我儿子生前是做百货生意的,虽然欠外债4万多元,但库存货物价值足有3万元,还有周转金5000余元。儿子儿媳相继去世后,六个债主不顾我的再三哀求,强行把我儿子的库存货物和5000多元现金全部拿走抵债。这样一来,我祖孙二人日后将不知如何生活。请问,那些债主能这样做吗?我们该怎么办? 浙江省宁海县读者江招娣江招娣朋友:根据你来信所言,那六个债主在未办法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你儿子的库存货物搬走,是一种哄抢行为,他们严重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鉴于你祖孙一老一小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儿的遗产虽不足以清偿债务。
出处 《农家女》 2004年第2期27-27,共1页 Rural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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