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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乡”国防教育与时代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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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国防教育法》
机构地区 本刊特约通讯员
出处 《中国民兵》 2004年第5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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