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 ,我国基础信用信息主要分散在各政府部门 ,尚未很好地公开和共享 ,这直接束缚了征信行业的发展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尽管一些地方初步建立了基础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完善基础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加快基础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立法工作 ;明确基础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 ;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解决各政府部门的利益驱动机制问题。
出处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23-24,27,共3页
Journal of Intellig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