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领域 ,赋予所有公共选择者以伦理平权的规定 ,从而阻断了伦理介入政治的途径。在考虑公共利益及其所要求的个人偏好调节的情况下 ,伦理平权假定应予修正。将公共利益沉淀进人性结构并用以调节自利和理性的政治公益人是可能的。为优化公共决策 ,需创造条件促成经济人向公益人的转化。为此 ,监督约束与激励倡导应当同举并重 ,法治与德治应当相辅相成。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57-63,共7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