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企业年金运营和管理主体方面,寿险公司的竞争者,包括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信托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它们在企业年金市场中有着各自的优势,承担不同的职能。寿险公司的比较优势除了涉足年金市场的时间较早、产品接近国际年金产品的主流模式外,还具有保障性资产管理、偿付能力管理、现金流管理、资产匹配技术、账户管理系统、机构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寿险公司应努力把握时机,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成为企业年金市场的主导者,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共赢”局面。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11-13,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