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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女子身陷黑帮做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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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4月16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原河南嵩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松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王松的妻子、原嵩峰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被告人卢新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者 王发坤
出处 《报林》 2004年第6期18-19,共2页 Press Disco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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