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矽肺”、“苯中毒”……2002年的河北“白沟”事件以及2003年福建省仙游市贵州民工“尘肺”事件让人们对职业病开始了广泛的关注。与之类似的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职业类疾病被列入了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当中,成为我国的法定职业病,相关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法律保障。 专家指出,中国劳动者面临的职业病防治形势相当严峻。目前,非但法定职业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随着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变化,一些新的职业病、原有职业病的新变种,正悄然袭来,威胁着劳动者的健康。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4期51-52,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