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单一监管模式向资格审核、行为监管双重监管模式的转变,是当前银行监督管理当局对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监管行为的基本趋向。当然,这种双重监管是一个多角度、多层面的监管,它包括对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管理的内容、方式、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档案保管、成果运用等方面,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动态的监管过程。这就要求监管人员的监管行为要做相应的适心性的变化。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04年第6期38-38,共1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