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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 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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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大足县结合新时期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即在坚持“公开、便民、依法、高效、自愿”原则的前提下,由承办单位受理办事群众申办事项后,通过内部有机、高效运作,由全程代理人负责全过程跟踪办理的为民办事服务机制。
出处 《新重庆》 2004年第2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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