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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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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防洪费用实行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规定.向社会收取合理数额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以下简称“河维费”),不仅对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且有利于提高社会各方面对防洪设施基础地位的认识,确保防洪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为社会提供更加可靠的防洪安全保障。
机构地区 东营市水利局
出处 《山东水利》 2004年第4期13-13,共1页 Shandong Water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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