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农业经济和谐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挖掘“二元经济”的不合理,而在于探讨完成工业经济原始积累后的财政功能转向。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关系的理论困境,并由此提出赋予农民受法律保护的准土地所有权意义上的土地永久使用权和基层组织将其经济功能逐渐转移给农村中间组织的必要性。只有解决了这些基本的制度问题,技术因素才会在农业经济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出处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4年第3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