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行政”的“法”一般不是指宪法而是指法律,行政机关应当是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则而不是直接根据宪法的原则来行政,这是民主、分权、法治体制的要求。同时“依法行政”的“法”也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但行政法规应当是在其行政管理范围内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是对法律规则的细化,而不是创设规则(授权立法是例外);部门规章应当是对上位法中相关技术术语的解释或为维护其内部工作秩序所作的规定,而不是细化法律规则,更不是创设法律规则。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36-42,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