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以悲为美”的情感内涵主要包括“抒怨”与“抒愤”。二者究其实质并无大异 ,均在“中和”范围之内 ,抒怨即抒愤。认为“愤强于怨” ,“抒怨”多于“抒愤”并“占据主导地位”的观点 ,不符合诗歌创作的基本事实。 2 .“以悲为美”的文化心理依据不止限于孟子的“恻隐之心” ,还与孔子的“忠恕之道”有密切关联。贯穿二者的基本思想线索是“同情心” ,人本主义的人际关怀。 3.“以悲为美”真正“落实”于诗歌创作实践的理论主张最早见于《诗大序》的“风论”。“风论”还隐含着怨诗最易感染人心。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04-109,共6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