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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会计法及其对完善我国会计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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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机构分工明确。德国会计法根据立法人的不同分为多个等级。财务会计法方面的《商法》、《有限责任公司法》和《股份公司法》以及税务会计方面的《所得税法》、《公司所得税法》等税法由联邦司法部制定,属于法律的狭义范畴。而属于广义法律范畴的会计制度由法律授权的国家财税局制定(德国的财政部与税务局为一个机构)。财税局还颁布用于指导经济法律的各种指南,主要用于指导财税局公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作者 项平
机构地区 江西财经大学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32-33,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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