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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待扣税金"科目正确核算应缴税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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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增值税、消费税和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均有税金发生时不允许进行抵扣、待达到税法规定条件时才允许抵扣的规定。对这部分待抵扣税金的会计处理,目前实务工作中主要有两种办法:一是记入“待摊费用——待抵扣××税”科目,一是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税”科目。笔者认为这两种处理办法均存在不足:
作者 李敬锋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48-48,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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