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保措施"是一种不同于一般保障措施的贸易保护手段,中国入世承诺中接受"特保措施"是中国入世所付出的代价。这些"特保措施"一旦被其他成员方利用来限制中国产品出口,将极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我国出口贸易第一大户--纺织品有关的"特保措施",包括了《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与《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规定的两种期限不一的"特保措施"。本文旨在对这两种"特保措施"的规则进行比较分析与评价,希望能对中国纺织品行业应对可能被其他成员方广泛采用的"特保措施"有所助益。
出处
《国际商务研究》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45-51,共7页
International Busines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