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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迁徙自由权”应当重新入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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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迁徙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但这项权利在我国因经济、政治原因从1975年宪法被取消后,一直没有恢复其合法地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公民迁徙自由进行限制的种种弊端日益暴露,公民对迁徙自由的要求日益迫切。我们应当以修宪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从而为保障每个公民的迁徙自由权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作者 孙来冰
机构地区 中共中央党校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53-55,共3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金鑫、徐晓萍.中国问题报告[R],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 2(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恩斯.美国宪法概论[M],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 3杨永华.陕甘宁边区人权法律的颁布与实施[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3):86-90. 被引量:6
  • 4(奥)米瑟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M].韩光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 5徐显明.应以宪法固定化的十种权利[N].南方周末,2002—03—14(2).
  • 6(美)德沃金著,信春鹰、吴玉章译.认真对待权利[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共引文献8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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