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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外派劳务人员履约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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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减轻劳务人员负担。保护外经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2003年10月,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出通知,取消我国外经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改由外派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外派劳务人员履约保证保险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举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笔者就此发表一点看法,供大家探讨。
作者 孙正民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4年第6期19-21,共3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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