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卫生服务筹资意愿调查表明,社区卫生服务契约中儿童保健、急救与出诊服务、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与妇女保健、健康体检、眼病与牙病防治应以自付筹资为主;慢性病防治与管理、社区消毒与虫媒管理应以社区筹资为主;计划生育与妇女保健、营养卫生、心理卫生与精神疾病防治与管理、寄生虫病防治、结核病社区防治、传染病防治与管理、残疾康复等卫生服务项目应该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居民每年每人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购买社区卫生服务契约的内容。由此可见,居民个人筹资是有现实基础的。
出处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37-39,共3页
Chinese Health Economics
基金
国家卫生部"在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的地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性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