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目的 :运用法学理论基本原理 ,通过引入法律的本质、价值、评价标准等基本概念 ,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阐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论 :《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思想相对滞后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部分条款未能真实反映出社会经济生活的法的需求 ,而且相关法律规定与我们信仰的理论冲突。《农村土地承包法》自身之不足极大地局限了其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
出处
《科学.经济.社会》
CSSCI
2004年第2期81-85,共5页
Science Economy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