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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革利弊简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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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10月举行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此后,有关物业税的开征便成为社会上广泛讨论的一个焦点话题。物业税,是针对建筑在地面以上(不包括土地本身)的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者或承租人定期(一般是一年)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4年第5期18-19,共2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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