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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如包含土地出让金弊多利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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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关于我国将开征物业税的说法被一些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笔者查了一下.根据应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一文中的一句话:“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引发关注则起于央行行长周小川先生在2003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的讲话。笔者认为中央的决定也好.周小川先生的讲话也好.均反映了我国与世界接轨、政府转变职能的大势所趋.但这种转变需要时间.购房人应理性看待可能发生的转变。
作者 刘宏诚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4年第5期20-22,共3页 Beijing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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