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1984年英国建筑标准中规定的外墙传系数限值为0.6W/(m^2·K)。英国政府以国家能源利益为最高利益,以行政命令为手段,颁布了强制性的不论民用和工业,不论经济技术条件和建筑状态的建筑法规,体现了政府宏观控制的权威性和通用性。尤其以建筑围护结构多个部位中,重点选择具有永久性建筑外墙传热系数为主要标准,因此,具有极高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事隔四年,1988年该限值又降到外墙传热系数0.45W/(m^2·K)的标准。更有甚者,北欧、丹麦政府规定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为0.29~0.41W/(m^2·K)的标准,制定了更为先进的指标。我国于1986年终于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