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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监督管理 严防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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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的形势 我省2003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从实践的情况来看,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改革前的村提留款、乡统筹费、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以及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等税费、劳务负担等都取消了。
作者 刘亚圣
出处 《福建农业》 2004年第7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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